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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立法院即將在月底召開臨時會逐條審查兩岸服貿協議,文件倉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表示,倘若立院否決服貿協議任何一點,就等於否決全部,將導致重新談判;對此說法,在野黨強烈反彈,認為「近似恐嚇,服貿協議想說服國人,沒那麼容易」。最近執政高層陸續親自主持說明會,企圖爭取民間業者支持,但似乎成效有限。凡此顯示未來朝野在立法院的對立與衝突,在所難免,將使該協議的生效與正式實施充滿變數。面對此種情勢,我們認為海峽兩邊的執政者應從兩岸關係大格局的高度,尋求解決服貿協議立法爭議的務實策略。 不可否認的,由於該協議第二十四條規定「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如今國會朝野協商達成「協議本文」與「特定承諾表」都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與表決,在本月底的臨時會中,極有可能因為激烈抗爭阻礙議事,以至於拖延立法進度,甚至陷入該協議被迫「文字修改」或「承諾表修改」的困境。 這樣的僵局,對於兩岸關係的發展自然是不利的。除了兩岸當局原先規畫於今年底完成的貨品貿易協議與爭端解決協議兩項後續協商,將因此受到嚴重影響外,台灣內部對於兩岸市場開放與經貿往來制度化的爭議,以及各種異議聲浪進一步的聚集,其對進行中的兩岸互設辦事處等議題與未來可能進行政治對話的衝擊,不可小覷。 依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十七條的精神,台灣應將修改或撤銷承諾的意向通知大陸,而大陸也可以請求與台灣進行磋商,以期就必要的「補償性調整」達成一致。由於已有這項規定,假設立法院真的對服務業市場開放承諾表作成「修改」的決議,未來是否重啟談判,或是如何談判,其實完全取決於大陸方面對於兩岸關係發展與對台政策的考量。 大陸執政當局一直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定位為「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因此接受2010年的ECFA「早期收穫清單」未列入台灣未對大陸開放的830項農產品及弱勢的產業,且主動對18項農產品與攸關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的50項產品提供零關稅,正是為了藉著ECFA以強化「兩岸和平發展之經濟基礎存倉社會基礎」。另外,對於ECFA後續協商,大陸也早已明確表示「將一如既往,繼續本著兩岸一家人的立場,充分體諒、照顧台灣民眾的關切,儘可能地照顧台灣中小企業、傳統產業、基層民眾,特別是台灣中南部民眾的實際利益」。 事實上,此次大陸在服貿協議中,對台共計有80項服務業開放承諾,開放內容均超出其在加入WTO時的承諾水準,而台灣對大陸開放的64項中,27項屬現行已對陸資開放,只有37項為新的開放項目,正是反映了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所說「兩岸同胞一家人」的政策思維。 如今服貿協議簽署後,卻在台灣內部造成激烈的爭議,應為大陸方面始料未及。例如6月下旬,擔任服貿協議主談人的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長陳星在香港出席「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創新」研討會時,面對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傳達對服務貿易協議的嚴重不滿時,表示「非常震撼」,並強調她「完全沒有聽到台灣方面說過開放的內容會引起很大的反彈」。很明顯,當屬於中小企業、微型企業與眾多基層民相關的印刷出版、洗衣店、中西藥與美容美髮業對服貿協議產生疑慮時,並不符合大陸增進兩岸互信的政策意旨。 持平而論,兩岸執政者推動雙方和平交流及經貿關係的增進,都是著眼提升廣大民眾的福祉。正因如此,面對服貿協議立法爭議,兩岸政府當局實在應該從兩岸關係的大格局著眼,尋求務實的解決途徑。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在上海與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會面時建議:「部分爭議過大的行業,例如印刷、美髮美容等,可考慮化解爭議後再實施,以爭取台灣民眾對服貿的認同」,即是可以參採的務實作法。 由於服貿協議的生效與否,攸關能否實現「促進兩岸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制度性安排」,只因少數爭議項目而影響制度進程與兩岸關係,實在得不償失。 特別是原本協議第十六條就規定,為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未來雙方仍然可以持續地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服務貿易的進一步市場開放展開磋商,足見務實擱置爭議,俾使該協議早日生效,才能化解台灣民眾的疑慮,培養更多兩岸互信,帶動兩岸關係更進一步發展。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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