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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市旅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近日出台。《辦法》規定旅遊演藝場所必須到旅遊行政部門進行備案,未取得星級標誌或稱謂的賓館、酒店及家庭旅館,不能接待旅遊團隊和向遊客推銷旅遊路線。《辦法》將于11月1日實施,辦法的實施將對該市旅遊經營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摘自10月31日《拉薩晚報》)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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