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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 數百名美麗華旅遊的歌詩達郵輪團友,被指「騎劫」郵輪作為索償談判籌碼。律師指出,郵輪公司可向這批旅客索取延誤出發和商譽的巨額損失,旅客隨時得不償失。律師指可遭反索償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指出,已買旅遊保險的旅客,可向保險公司索償「取消行程」的賠償,一般上限為一萬元以下。旅客另外可向船公司和旅行社要求額外賠償,但要雙方商討金額,「今次事件無法預料得到,責任不在他們身上,而且基於旅客安全有合理原因,估計只能酌情賠償。」他指現時有專為郵輪而設的保險,保障更全面。 由於這批旅客拒絕離船,連累下批旅客行程延誤。羅少雄指出,由於這是可預見的事件,旅遊保險不會賠償,「這批客更無辜,只能向旅行社或船公司索償。」 律師黃國桐指出,如這班旅客霸佔郵輪,引致郵輪公司和旅行社有任何損失,包括下批旅客或會因行程延誤而索償,增加的泊位費、油費,甚至商譽等無形損失,都可反而循民事索償這批旅客,「如果船公司迷你倉追究,你可能獲賠幾千元,但反而�上巨額索償,隨時得不償失。」「憤怒中年」聲稱跳船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船公司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即使旅客沒有作出任何挑釁行為,如仍然強行霸佔船隻,可能被控告藐視法庭,嚴重者隨時面臨牢獄之災。 據了解,昨午雙方差點達成共識,但部分「憤怒中年」聲言要「跳船」,最終談判破裂。有業界對這批旅客感到失望,「正如挾持飛機是犯法的,警察可以拉人。如今他們同『騎劫』郵輪無分別,即使船公司和旅行社怠慢了,亦不一定要在船上傾賠償,香港人幾時變成這樣!」 至於郵輪和旅行社責任誰屬?新華旅遊副總經理蘇子楊指出,視乎旅客向旅行社報團,還是直接向船公司報名,旅客還可向旅遊業議會和消委會投訴,甚至民事索償。他慨歎,以前港人批評內地團賴死不走要求賠償,如今「五十步笑百步」。他更批評船上的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未有斡旋旅客離開,「如果有人不分清紅皂白,助長旅霸歪風就好不要得。」記者 吳雋妍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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