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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文件倉不僅僅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奶粉,香港的食肆、商場、藥房也繼續扮演接受“消費壓力測試”的角色。港貨在不少人的概念里約等於高安全指數、高品質保證、高性價比,但在你享受美食和安心掃貨的背後,你是否想過,是什麼讓在香港消費的你,能如此放心和安心?到底是什麼樣的法例在默默守護著香港消費者的權益?今年7月香港《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實施,打擊主要6種不良營商手法。那麼已過去3個月,成效如何呢?負責執法方面的香港海關的最新統計顯示,新條例生效的兩個月內共接獲逾670宗投訴,數字超越去年全年,逾七成投訴關於貨品,其餘有關服務,涉及飲食、零售和旅遊等行業,同期另收到逾3000宗查詢,當中八成半是來自商界。海關指,數字反映公�對新法例的關注,海關未來繼續完善執法指引。新條例可打擊網絡虛假評論及推銷,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隨著計算機網絡、手機應用軟件的普及,很多內地人在下館子之前都會慣性地到網上有關網站或軟件區搜索網友的體驗意見和推薦評論,於是“大�點評網”這類的美食分享網站就成為了美食達人們分享心得的地方,而在香港,大部分年輕人都會上“開飯喇”。成立比大�點評網還早的“開飯喇”,和我們熟知的一些內地美食分享網站有異曲同工之妙,甚至有用過的朋友把它稱為“港版大�點評網”。只要用手機應用或是計算機網絡進入到“開飯喇”的主頁,您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來搜索你想要的美食,並可以看到吃貨網友們的試吃體驗以及推薦評論等等。而對於幾乎每隔兩周都會到香港大採購的深圳潘小姐來說,比吃更讓她關心的是“去香港購物,哪些商店和品牌信譽較好、哪些是正版或正品貨”。她告訴記者,最近在手機上發現了一個小法寶———一款名為“正版正貨承諾”的A pp軟件,正好能為她這類的掃貨達人完美解除這一煩惱。潘小姐打開手機演示:進入A pp的主頁面後你便可以地圖、地區、商號名稱及分類等方式去搜尋“正版正貨承諾”店鋪。而目前軟件系統內已有香港6360多間零售店的信息,涵蓋服裝、化妝品、藥房等不同行業。當你點擊進入每一個你有興趣且參與“正版正貨承諾”的商店或品牌,你都能清晰地在裡面找到它在全港的分店及詳細的地圖位置。可是,這些香港網友的評論、軟件的推薦是否真實可靠呢?經常上“開飯喇”搜索美食的香港人Zerba說,她對上面的推薦和評論都非常信任:“用了‘開飯喇’4年多,每次周末朋友聚餐前,都是我負責搜索訂餐廳,我認為上面的評價都非常中肯可信。”Zerba介紹說,每家店都會有好吃和難吃的評價,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進行評論和選擇。經常往返于深港兩地工作的V ivian說,也早在2個月前就已在手機上下載了“正版正貨承諾”軟件,她幾乎每次去香港購物都會使用到這款軟件作為購物參考指南。那麼香港的非謀利軟件營運究竟是如何取得市民的廣泛認可和信任的?“自從今年7月香港《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後,香港對網絡營商手法的管理首次加入了規範行列。”香港消委會發言人告訴南都記者,根據現行的《條例》,如果有商家聘用僱員或者將帶有宣傳及推銷意圖的評論或銷售言語在網上發佈,而未說明其用途及廣告用意,商家將可能違反有關法律,涉嫌觸犯了不良營商手法。一旦有商戶敢犯這些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在港府公開的《條例》中顯示,今年7月開始實施的新條例涵蓋範圍由商品擴展至服務,廣泛規管市場上各類零售貨品及服務的宣傳聲稱是否真確,打擊主要6種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貨品和服務的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以及不當地接受付款。但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由於醫療、法律服務、金融、物業交易等已有相關業界監管,所以不會納入新例規 管 範圍。“最”字做宣傳需提供數據證明,飯前小食未經同意上桌並收費也可能觸犯條例如今走在商場、街道上各類型的廣告舉目皆是,為求多做生意,商戶各出奇謀宣傳產品服務,不少商家都會以“最”字標榜,例如“最多人選擇的枕頭”、“最暢銷書籍”、“最受歡迎的美食”等。事實上,新條例的出台,不但在網絡新時代規範了商家的營銷手法,更在傳統消費領域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對此,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自從今年7月後,這些說法都已受到《條例》的規管。商戶今後在作出此類廣告聲稱時,必須在廣告內加入數據來源或實質證據以作支持,例如相關統計是來自哪個調查機構等,否則將很有可能違反新法例。香港消委會發言人向南都記者透露,新修訂的《條例》針對6種不良營商手法,其中以“誤導性遺漏”最普遍,也就是說商戶未能就產品向消費者提供充分的重要數據,足以影響消費者決定的行為。那麼何謂“重要數據”呢?根據香港消委會提供的資料,去年共接到21宗涉及花生等飯前小吃投訴,今年截至6月就收到6宗,有投訴人不滿光顧火鍋店的任食火鍋,並加錢“暢飲汽水”,買單時卻被迫付茶芥費(茶位和芥末費),也有投訴人表示,即使向食肆表明不要飯前小吃,服務員稱“不吃也要收費”。那麼諸如此類食肆按人頭收茶芥費但餐牌隻字不提,存倉前小吃如酸菜、花生未經食客同意便奉上兼收費,這些又算否“重要數據”?餐務管理協會主席楊位醒說:“為免‘誤觸地雷’犯法,會特地提醒所有同行有關的注意事項。因為餐飲業同樣是服務行業之一,新例下不能‘置身事外’,希望同行經提醒後,可以儘快在餐牌上清楚列明‘所有’收費,避免與客人在結賬時產生誤會”。廣告及標簽中涉虛假陳述涉嫌違例,“天天出發”“保證成團”等字眼有誤導 更清楚地消費,會讓消費者對商家更有信任。而規管虛假陳述,也是此次新例中的一大亮點。踏入9月份,又是齒頰留香的大閘蟹“上水”之時,聞名遐邇的內地“陽澄湖大閘蟹”,當然也讓欲大快朵頤的香港老饕為之垂涎。海關發言人告訴南都記者:“根據條例的執法指引,即‘陽澄湖大閘蟹’應在陽澄湖飼養及收成的中國絨螯蟹,若標示為‘陽澄湖大閘蟹’,但是在其它地方飼養及收成,則可視為虛假說明。”據悉,新條例規定的“商品說明”是指以口述、書面標示、相片或其它形式陳述貨品的任何部分,作直接或間接的顯示;貨品的製造、生產、加工或修復的地點或日期等說明必須正確無誤。商戶如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已達至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罪行。還記得上個月海天堂龜苓膏被港媒揭發沒有龜板的成分嗎?實施上,海天堂已被香港海關進行調查,香港海關關長張雲正在事發第二日就已表示,香港海關已在跟進事件,並已抽取龜苓膏樣本交由專業機構化驗,並會繼續與生產商溝通,看是否有違反《條例》中有關”虛假陳述“的部分。隨著內地和香港人口流動加劇,越來越多的內地人選擇從香港出發到國外旅遊。而從新的《條例》實施以來,香港的旅遊業也受到更為嚴格的規管,從前旅行社常用的“天天出發”、“保證成團”等廣告字眼都可能有誤導成分。據港媒報導,此前有香港的美容院也擔心標榜美容療程成效的宣傳字眼會觸犯法例,因而也暫時抽起了有關廣告。除此之外,新條例實施後,對於那些經常去香港購買藥品或保健品的內地人來說也是一大福音。自去年6月起,香港擴大了《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的禁制範圍,把6組口服健康產品(包括降血壓、降膽固醇等)納入監管,但始終未能將全部產品劃一規範,如在市面種類繁多的減肥、排毒等產品都未包括在內。消委會僅在去年已接獲逾27000宗有關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加之新修訂的《條例》今年7月生效,更加緊了銷售手法的監察。香港海關發言人指出,如商品代言人作出宣傳時,需要證明服用或使用相關產品而達到的宣稱效果,否則也有違反新條例的嫌疑。案例說明新修訂《條例》針對的6種不良營商手法貨品和服務的說明 商戶聲稱某產品缺貨,且聲稱是唯一有存貨的供貨商,但實情是市場上的供應量仍十分充足。誤導性遺漏 某商戶出售一批二手或經翻新智能電話,但看來像全新的,而售價與同一型號的全新電話相同,但該商戶沒有向消費者披露並非全新貨品。在這種情況下,智能電話是二手或經翻新的事實或是一般消費者需要的重要數據。遺漏該等數據很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的罪行。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私營骨灰龕場職員向一名剛喪親的親屬施加壓力,促使他購買較昂貴的殯殮套餐,以免為他和家人帶來惡運。該職員利用該喪親親屬的不幸,在該親屬感悲痛時影響他的決定,或構成使用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餌誘式廣告宣傳 某航空公司以大幅低於市價的格價出售某航線機票,優惠在不同的媒體宣傳了一星期,最終出售逾4000張機票,但原來該公司只能提供500個機位。因為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公司能在合理期間內,按優惠價供應合理數量的機票,該公司可能觸犯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罪行。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某商戶以超低價宣傳出售一台電視機,但他其實並無出售的意圖,只想以此誘使消費者,以便推銷另一型號的電視機。一名顧客被這項優惠吸引,並向商戶訂貨,但該商戶拒絕接受訂單,繼而向顧客推介另一型號的電視機。不當地接受付款 某美容院以優惠價推銷療程,但該美容院沒有足夠的專用儀器及曾受訓練的美容師提供有關服務。當顧客要求服務時,該美容院只能在6個月後(不合理時間)提供有關服務。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也舉例解釋條例稱,假如商戶扣起消費者的信用卡以迫使顧客簽約,很可能觸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行;商戶蓄意在廣收預繳費用後隨即結業,可能構成不當地接受付款。另一方面,商戶如果隱藏或遺漏消費者作出決定時所需的重要數據,或派人喬裝顧客吸引消費者(俗稱“做媒”),就有機會犯誤導性遺漏罪行。就貨品或服務作出虛假的說明,例如訛稱某名人是顧客或虛報產地等,也屬違法;如商戶以促銷一項產品為名,卻蓄意拒絕向顧客展示完好的樣品,意圖誘使顧客轉購另一款產品,就會構成先誘後轉銷售行為罪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也表示,《條例》也新增了一項民事“遵從為本”執法機制,加快處理涉嫌違規行為,也加強消費者申訴的管道,清晰訂明受屈消費者可以通過提出訴訟,向違法商戶追討補償。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稱,希望能通過這項法例,可以加強保障消費者,同時保障殷實商戶,令他們可以在一個公平的基礎上進行交易。出品:南都深圳雜誌部監制:夏逸陶 池少偉總策劃:南島策劃統籌:馬凌 周吟王相明採寫:南都記者何薇 晏嬋嬋 攝影:南都記者胡可 資料圖片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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