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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  本報訊 寧海人徐某,現年35歲,在當地經營一家網吧。離他經營的網吧數米外有另外一家網吧,老闆姓余,兩家網吧離得近,難免會有競爭,兩人互相看不順眼。  2010年11月,徐某為了招攬生意,重新裝修了網吧,並且提供三天免費上網以吸引客源。這一活動影響了余某(化名)的生意,余某便想找法子煩煩徐某。  余某以徐某提供免費上網之事向當地文廣局舉報,雖經調查,徐某並未受到影響亦未帶來損失,但徐某知道是余某舉報自己後,越想越氣,一直以來的競爭關係也使他長期累積的怨氣最終爆發,徐某表示:“既然余某這麼不上路,那麼就找黑客來報復他。”  同年11月中旬,徐某通過互聯網,聯繫上了承接黑客攻擊業務的李某(化名)。  隨後,徐某花4000多元向李某購買了黑客攻擊軟件並多次對余某網吧發動攻擊,造成余某網吧62台電腦在營業期間多次網絡中斷,影響余某網吧的正常經營文件倉動。  余某的網吧頻頻卡網,甚至斷網,便向電信公司投訴。  電信公司檢查後,告知余某其網絡受到流量攻擊,給其換了IP地址,但效果甚微。  無奈之下,余某更換路由器、交換機,購買新的服務器,花大價錢找了多家網絡公司前來維修,總算能夠維持正常經營。維修費加設備費,合計下來花了近4萬元。  然而,余某並未想到可能是徐某所為,之後,余某向當地網監大隊報案。直至2012年5月,公安部門偵查鎖定了徐某,遂根據徐某提供的支付寶賬號和QQ號,將李某抓獲歸案。  為爭取從輕處罰,徐某賠償了余某人民幣10萬元,余某對其表示諒解。  昨天,寧海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徐某、李某為個人目的,多次破壞他人生產經營,其行為均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法院最終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本報通訊員 寧法  本報記者 邵巧宏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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