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議十》)昨天(三十日)在澳門簽署,迷你倉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高燕副部長和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分別率領兩地政府代表團,昨日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二0一三《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 會後,在崔世安行政長官、中央駐澳聯絡辦公室仇鴻副主任、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馮鐵署理特派員、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黃光巡視員和海關徐禮�關長等嘉賓見證下,商務部高燕副部長和經濟財政司譚伯源司長代表雙方簽署了《〈安排〉補充協議十》。 透過雙方磋商而簽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在服務貿易方面將進一步對澳門擴大開放,其中包括繼續廣東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放寬地域限制至福建省、新增「合同服務提供者」內容,以及進一步加強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的合作。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對澳門採取六十五項具體措施,在法律、建築、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房地產、市場調研、技術檢驗和分析、人員提供與安排、建築物清潔、攝影、印刷、會展、筆譯和口譯、電信、視聽、分銷、環境服務、銀行、證券、醫院服務、社會服務、旅遊、文娛、體育、海運、航空運輸、公路運輸、貨代、商標代理等二十八個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條件、放寬股權限制、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域限制等。同時,新增加複製服務和殯葬設施服務的開放承諾。服務貿易領域累計總開放措施達到三百八十三項。 在進一步開放原有領域中,繼續廣東省先行先試政策,在法律、技術檢驗和分析、人員提供與安排、社會服務、海運和公路運輸等服務領域增加相關內容,主要是放寬股權限制、下放審批權和放寬經營範圍,共有九項具體措施,主要包括: -在廣東省進行試點,允許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廣東省律師事務所以協議方式,由廣東省律師事務所向澳門律師事務所駐粵代表機構派駐內地律師擔任內地法律顧問; -取消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條件中從業年限限制;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在廣東設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 -在廣東省內試點將澳門檢測機構獲准承擔的以認證為目的的檢測服務範圍由食品類別放寬至其他自願性產品認證領域;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澳資股權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五; -將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業務、國際貨物倉儲業務登記下放到廣東省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將廣東省內至澳門普通貨物運輸,以及在航澳門航線船舶變更船舶數據後繼續從事澳門航線運輸的審批權下放至廣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將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登記下放到廣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取消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投資道路貨運和機動車維修業的立項環節,按照國家現行法規受理申請和許可審批。 為全面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安排〉補充協議十》繼續放寬經營地域限制,除了在廣東省通過先行先試政策對相關服務擴大開放外,同時也對福建省相對擴大開放,共有兩項具體措施。主要開放內容是:在公路運輸服務方面,對在福建省投資的生產型企業從事貨運方面的道路運輸業務立項和變更的申請,委託福建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或審批。此外,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澳資股權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四十九)或合作道路客運站(場)。對在福建省設立道路客貨運站(場)項目和變更的申請,委託福建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或審批。 此外,《〈安排〉補充協議十》新增「合同服務提供者」內容。允許持有澳門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受僱於尚未在內地商業存在的澳門服務提供者,以合同服務提供者身份,為僱主在內地提供臨時性服務。本次協議規定二十六個服務領域,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可僱用合同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動的方式在內地提供相關服務: (一)建築專業服務、(二)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三)房地產服務、(四)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服務、(五)建築物清潔服務、(六)攝影服務、(七)印刷服務、(八)會展服務、(九)複製服務、(十)筆譯和口譯服務、(十一)電信服務、(十二)視聽服務、(十三)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十四)分銷服務、(十五)環境服務、(十六)醫院服務、(十七)社會服務、(十八)旅遊服務、(十九)文娛服務、(二十)體育服務、(二十一)海運服務、(二儲存二)航空運輸服務、(二十三)公路運輸服務、(二十四)貨代服務、(二十五)商標代理、(二十六)殯葬設施。 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商品檢驗、質量標準領域的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領域、以及知識產權合作保護領域的合作。主要包括: -推動粵澳第三方檢測和認證服務的檢測認證結果互認;推動粵澳自願認證的認證檢測結果互認及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條約的相關規定,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檢測認證結果互認; -促進粵澳商品貿易供應鏈效率,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商品條碼系統成員開放商品信息平台,享受與內地系統成員相同的服務。同時,加強粵澳商品信息資源共享,借助商品條碼的全球唯一性,實現兩地流通商品信息的相互核實查驗,以共同打擊假冒商品,優化營商環境。 -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支持研究粵澳共同推進知識產權交易與融資,探討粵澳兩地合作開展知識產權評估互認等業務的可行性。 此外,在金融合作方面,將支持符合資格的澳門保險業者參與經營內地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澳門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積極考慮,並提供便利。 《安排》自二00三年簽署,至今已踏入十周年,而自二00四年起全面實施至今,為兩地貿易的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使內地與澳門的經貿關係進一步加強,為兩地的全面服務貿易自由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其中,貨物貿易方面,可享受零關稅的產品,由剛實施時的二百七十三項,後經業界要求及與內地磋商,並按《安排》規定,自二00六年起所有澳門原產的貨物,經訂定原產地標準後,全部可以享受零關稅待遇進口內地,現時按二0一三年內地稅號訂定的原產地標準貨物已達一千二百八十三項。至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以零關稅優惠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出口貨值達四億二千萬澳門元,基本上每年都持續增長。二00四年,《安排》第一年實施時,以零關稅輸往內地的貨物僅為一百八十三萬澳門元,至二0一二年已達一億澳門元,是首年的五十七倍。而在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以零關稅方式進入內地巿場的貨物包括紡織成衣、覆銅板、食品、再生塑料粒、油墨、色帶、無接頭電導體、玻璃纖維布及郵票等,總出口金額約為六千零二十九萬澳門元,較去年同期上升約一成。 至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經濟局共發出了四百三十五張「澳門服務提供者證明書」,領取證明書的企業主要來自貨代、運輸、倉儲、物流、電信、廣告、零售、法律、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公路卡車和汽車貨運、集裝箱堆場服務、批發服務(不包括鹽和煙草)、職業介紹、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管理諮詢服務、房地產服務、空運服務的銷售和營銷服務、視聽服務、旅行社服務、以收費或合同為基礎的房地產服務、醫療和牙醫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商標代理及印刷和出版服務。 截至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身份證明局共發出一千九百八十九份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書,這些證明書擬送交至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地點主要集中在廣東省。截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底,在內地註冊的澳門個體工商戶為八百九十七戶,從業人員二千一百六十一人,註冊資本五千六百五十二萬元人民幣。 目前,「個人遊」已擴展至二十一個省市合共四十九個城市,至二0一三年六月,累計有五千六百九十萬人次的內地旅客以「個人遊」方式到訪過澳門,帶動了澳門整體經濟和各行各業的發展。 在專業資格考試方面,至二0一二年,本澳共有十二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三人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二百二十八人成功考取國家醫師資格證書。由二00五年十月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共有一千三百九十人考獲包括維修技術、個人形象服務、烹調技術、花藝、服裝技術、社會服務、管理專業、計算機專業等不同範疇和級別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此外,至今有一位澳門居民考取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 除了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外,貿易投資便利化亦是《安排》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雙方繼續在十個不同領域進行深化合作,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動植物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衛生檢疫、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產業合作;知識產權保護;品牌合作和教育合作。就上述的十個合作範疇,內地與澳門聯合開展了一系列的推動工作,並不斷深化合作內容及擴大合作的成效,包括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簽訂合作備忘錄及協議書,以及組織兩地主管部門和業界進行互訪交流等活動,並就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有關措施進行推廣及講解,使各界能充分了解相關措施安排,務求擴大措施的執行效果。◇新蒲崗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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