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張颯陸玫實習生金承舟支付寶官方微博8月27日上午稱,迷你倉出租支付寶將停止所有線下POS業務。上述微博稱,“由於某些�所周知的原因,將停止所有線下POS業務。支付寶表示,對原有合作商戶會妥善處理,不會影響商戶正常業務。”支付寶是目前中國最大(按業務規模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隸屬被譽為傳統金融“攪局者”的阿里金融。上述事件的發生,距中國銀聯召開董事會會議提出將第三方支付線下(通過POS機進行的支付方式)、線上(互聯網支付)交易全面接入銀聯的相關議案,時間相隔僅一個月。支付寶方面未透露停止線下POS業務的具體原因,但據分析,支付寶全線放棄線下POS業務,其實是在銀聯近期一系列動作倒逼之下做出的抉擇。“由於某些�所周知的原因”的隱晦表達,被外界解讀為支付寶“敢怒不敢言”。另據兩位知情人士透露,一家此前一直與支付寶在線下POS業務密切合作的銀行在不久前被銀聯重罰。“支付寶是在拿自己放棄的一塊小業務給監管層看,線下、線上交易‘壟斷’可能會帶來的後果。”一位資深的支付業內人士昨日指出,與多數第三方支付線上、線下業務規模均分的布局不同,支付寶業務規模的大頭在線上,而上述銀聯議案中明確了對線上也要收編,這其實才是支付寶最為擔心的。中國銀聯的成員幾乎覆蓋了中國所有商業銀行。“這可能只是一個開始,只是‘壟斷’導致的結果之一。”另一支付業內人士昨日說。耐人尋味的是,對於支付寶上述舉動,銀聯方面回應稱,支付寶並未接入銀聯網絡,銀聯近期對接入銀聯網絡的非金機構的規範行動,並未對支付寶產生任何影響。近萬台PoS轉交銀行經營“由於某些�所周知的原因,支付寶將停止所有線下POS業務。對原有合作商戶我們會妥善處理,不會影響商戶的正常業務。由此給用戶和合作伙伴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但在支付創新的探索上,我們永遠不會止步。”昨日上午11點11分,支付寶通過其官方微博發佈了上述聲明。“POS”俗稱刷卡機,POS刷卡消費是指持卡人在商場、酒樓等消費場所用銀行卡代替現金買單進行支付結算。據悉,支付寶線下POS業務主要面向電商線下收單市場提供服務,業務範圍覆蓋電商物流、航旅酒店、在線生活服務(如汽車、房產的O2O銷售)等多個領域。去年3月,支付寶�動物流POS戰略,宣佈投入5億元推動電子商務貨到付款體系(COD),這是其2012年5月獲得支付牌照以來最大手筆的業務推進計劃。在該方案下,物流配送員可以通過1個支付寶POS終端完成刷卡收銀、取件、簽收錄入等,資金最快在2日內轉賬到電商和物流商的支付寶賬戶。支付寶計劃3年投入5億元,重點幫助電商貨到付款支付硬件升級等,其POS機投放將達到6萬台,基本覆蓋四線以上城市。支付寶副總裁樊治銘當時表示,支付寶COD業務不會分羹銀聯和銀行傳統的線下POS消費市場(酒店、商超等),支付寶物流POS支付業務只圍繞電商展開,例如B2C電子商務網站當當網當時已支持支付寶的物流POS支付方案。但對線下POS領域絕對“大佬”的銀聯來說,支付寶仍是新添的強勁對手,支付寶希望以此業務搶佔的“線上購物、線下支付”的市場容量及其貨款快速到賬能力不可小覷。樊治銘曾在去年初透露,去年全年要在POS終端上投資1億元。另據瞭解,支付寶目前為市場提供的支付寶POS終端收單設備近萬台。支付寶已投入的近萬台POS機如何處置?支付寶相關負責人透露,不會讓已經合作的客戶業務就此終止,會找1 2家銀行,把收單業務轉給這些銀行經營。銀聯“殺雞儆猴”早報記者獲得的一份銀聯在7月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上的議案———《關於進一步規範非金融支付機構銀聯卡交易維護成員銀行和銀聯權益的議案》顯示,董事會“建議成員銀行與銀聯統一步調,共同開展非金機構(編注:第三方支付)銀聯卡業務規範工作,計劃逐步將非金機構銀聯卡交易全面遷移至銀聯網絡。該議案還首次提出了實現該目標的時間節點:9月起,各成員銀行停止向非金機構新增開通銀聯卡支付接口,存量接口上不再新增無卡取現、轉賬、代授權等銀聯卡業務,2013年底前,非金機構線下銀聯卡交易以間聯或直聯模式一點接入銀聯網絡,商業銀行不再保留其與非金機構銀聯卡線下交易通道,2014年7月1日前,實現非金機構互聯網銀聯卡交易全面接入銀聯,對已介入銀聯網絡的,商業銀行不再保留其與非金機構線上交易通道。上述議案顯示,早在2011年8月,銀聯便曾召開第四屆董事會二次會議,就規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銀聯卡業務形成了決議。“但到目前相關決議尚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實。”銀聯方面總結,未能落實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商業銀行內部牽涉業務條線較多,各自訴求不同,商業銀行內部沒有形成合力;二是單個銀行和銀聯單獨落實難度較大,需聯合統一行動。去年12月,銀聯業務管理委員會曾下發給各成員銀行一份文件,名為《關於規範與非金融支付機構銀聯卡業務合作的函》(銀聯業管委【2012】17號文件,被業內稱為17號文)。文件指出,“前期調研發現,29家非金機構與17家主要成員銀行的銀聯卡業務接口超過630個,平均每家非金機構連接12家主要成員銀行,平均建立接口22個”。銀聯認為,“(這些非金機構)普遍繞開銀聯網絡,採取各種不合規手段開展業務,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成員銀行的利益。”在17號文中,銀聯表示,非金機構向主要成員銀行支付的實際手續費費率平均為0.1%左右,大大低於銀聯網絡內的0.3%-0.55%;銀聯提出,應儘快實現非金機構業務的統一接入、統一定價。“大家可能都覺得銀聯計劃將第三方支付線下、線上交易統統對接銀聯網絡只是說說而已,但銀聯可能不會幹不成。如果幹不成,為什麼從兩年前一直迷你倉而不舍,從業管會發文到董事會議案,董事長帶隊一家一家拜訪銀行,你們以為銀聯只是做著玩玩的嗎?他確實是要做成這件事。”前述資深的支付人士說。事實上,據早報記者獲悉,支付寶此次叫停線下POS機支付其實另有隱情,也印證了銀聯收編第三方支付的決心。由於支付寶一直沒有接入銀聯,其在去年�動的線下POS業務是借用一家東部銀行的收單機構號來操作,正是這一把收單通道“借給”支付寶開展線下POS業務的銀行,在今年二季度收到銀聯的罰單。“金額不小。”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支付寶大部分的收單交易是借用這家銀行的收單機構號來做,盡管包括支付寶在內的許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曾採用這種方式開展POS業務,但由於支付寶是國內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盯上了。”“如果銀聯進一步斷掉銀行的支付通道,銀行的一些業務都沒辦法做了,銀聯給所有的銀行上了一課,誰跟支付寶玩,我繼續罰。”上述人士透露,據其瞭解,這之後,確實沒有銀行敢將“收單通道”借給支付寶了。其他支付公司暫不跟進據銀聯方面透露的數據,截至目前250余家獲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中,已有60家左右接入銀聯網絡。從業務運轉的層面看,這些第三方支付主導的線下POS交易主要通過接入銀聯網絡完成,按照業內“721”的規則(發卡行70%,收單機構20%,銀聯10%)與發卡行、銀聯分潤。但在互聯網支付的線上交易層面,第三方支付採取的方式是與發卡行直聯完成交易,不會通過銀聯網絡,銀聯亦無從獲得10%的分潤。“銀聯其實是在去年才提出第三方支付可以接入銀聯的網絡,在更早之前,支付公司所做的所有線上支付業務都是通過與發卡行直聯的方式來完成,那時我們想接銀聯是接不了的。而到了第三方支付可以做線下POS業務的階段,銀聯才向第三方支付開了口子。”另一支付業內人士說。“還在博弈之中……”多位受訪的支付業內人士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銀聯是用自己的壟斷和市場趨勢、央行政策、第三方支付產業在博弈。盡管如此,對於支付寶的決定,多家支付公司表示暫時不會跟進。快錢表示,不會取消線下POS業務,其所有的線下業務已經占到了該公司總業務的一半以上;拉卡拉表示,其與銀聯有穩定的合作,所以銀聯方面的動作不會對拉卡拉產生影響;易寶亦明確,線下POS業務不會停。銀行方面,一大行相關負責人昨日透露,尚未計劃按銀聯上述“收編”時間表推進相關工作。“銀行也有業務創新的壓力。”該人士補充道。“利益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產品創新,這才是支付企業活命的根本。不能和銀行直連,未來一切都要聽從于銀聯,就相當于限制了創新,產業發展沒有前景。誰還會做?”前述支付人士不約而同指出,在這之前,支付領域許多創新都來自發卡行與第三方支付的推動,而按銀聯的思路,支付行業相當于倒退了,“那還要我們做什麼?”央行的態度事實上,在對第三方支付是否可以直聯發卡行的問題上,央行有關人士的態度其實與銀聯相悖。7月25至26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舉辦收單辦法解讀與風險管理培訓班。會上,央行支付結算司人士承認了允許第三方支付直連銀行模式的存在。據早報記者看到的一份會議材料,央行支付結算司組織監管處處長譚靜蕙對收單辦法進行瞭解讀,特別對第26條涉及的跨法人交易轉接與資金清算做了重點解讀。該條文提到:“收單機構將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發卡銀行的,應當在發卡銀行遵守與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約定下,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明確交易信息和資金安全、持卡人和商戶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譚靜蕙指出,跨法人交易轉接模式分四方模式和三方模式。四方模式即收單機構直接通過銀聯等銀行卡清算機構(或通過其他機構代理接入銀行卡清算機構),將收單交易信息傳輸至發卡銀行;三方模式則為新型模式,收單機構直接將交易信息發送發卡銀行。譚靜蕙說,第26條取消了關於“收單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人民幣銀行卡收單服務,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轉換和資金清算的,應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合法銀行卡清算機構進行”(即四方模式)的強制性規定,其目的在於發揮市場主體商業協議的約束機制,尊重市場的選擇,鼓勵創新,打破卡組織的固有模式,適應銀行卡清算市場日益開放的趨勢。但譚靜蕙的這一言論“出爐”不到10天,8月13日,銀聯召集了50余家(編注:1/5獲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達成協議關係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參與了銀行卡收單業務運作與收單辦法解讀會議。銀聯業務管理部總經理黃建軍在會上強調,上述第26條款不是對銀行卡轉接清算市場的開放,重在強調發揮銀行卡組織市場協調、監督和管理的職能,提升銀行卡組織市場化運作能力,強化銀行卡組織的規則執行力度。根據《銀行卡業務運作規章》規定,銀聯卡跨行交易應統一送中國銀聯處理;確因業務創新等原因,收單機構需將銀聯卡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發卡銀行的,雙方應向中國銀聯提出申請,經評估審核並簽訂協議後,開展相關業務。”“銀聯似乎一直沒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到底是運動員,還是裁判員。”據一位參會人士透露,銀聯在上述會議上一再強調銀聯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與銀行清算中的交易地位,認為第26條規定是“以發卡銀行遵守與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約定”為前提。而事實上,央行並非簡單默認第三方支付和銀行直聯的合法性,早在7月底,央行已在金融機構官方培訓中公開明確態度。針對“收編”第三方支付的動作,銀聯董事長、央行原副行長蘇寧7月在一個發佈會後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卡組織的品牌、卡的權益,第三方支付可以轉接這張銀聯卡,那麼就必須按卡組織的規矩辦。”“通過樹立規則,使得更多的商業銀行願意發這張卡,更多的商戶願意用這張卡,更多客戶願意使用這張卡。這是有規矩的。”蘇寧說。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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